高新八路道路亮化与景观提升工程管材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高新八路道路亮化与景观提升工程管材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八路道路亮化与景观提升工程管材;
1.2采购人:湖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高新八路一期(武鄂边界~G316段):路线全长7km,现状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55m,双向六车道通行;项目提质升级工程包括:武鄂边界~G316段7km车行道路面大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缺失段补全、公交站点升级改造、增设中央防撞护栏、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更换雨水口、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交通监?亍卜郎枋⒕植柯房诼返魄ǜ模陆ㄈ诵械缆返啤⑾浔涞取L嶂噬逗笪患豆芳娉鞘兄鞲傻馈?/span>
本项目不含税最高限价为426380.00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t一家;
1.6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高新八路道路亮化与景观提升工程管材;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
2.3交货期:在收到供货通知7天内履行交货义务;
2.4交货地点:高新八路道路亮化与景观提升工程施工区域所在地或指定地点;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5.1 乙方所供材料应满足甲方项目对材料技术的质量要求,满足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
2.5.2 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项目业主、监理和项目试验检验要求。
2.5.3 重要的货物,甲方要求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出厂质量合格证及批次质量检验报告,甲方凭单验质。
2.5.4 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拒绝收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每批货品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收到货品后7天内提出。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由此引起的退货。
2.5.5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t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资质证书包括:(注:营业执照、开户信息。);
3.1.3财务要求:
t无
3.1.4业绩要求:
t无。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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