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 新民社区兴民路片区道路升级工程 2、建设地点: 东莞市长安镇新民社区兴民路片区 3、招标人: 东莞市长安镇新民社区居民委员会 4、招标代理机构: 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 新民社区兴民路片区道路升级工程,位于长安镇新民第一社区服务站南侧均为村道,为新村道路改造。全村拟建村道两条,巷道十条,道路全长约1379.9米。道路等级为村道,设计速度20km/h,路面类型为沥青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年限为10年。 6、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04 月 18 日(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验收日期: 2024 年 07 月 17 日。 7、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5989643.78元。 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 新民社区兴民路片区道路升级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1、道路工程;2、给排水工程;3、交通工程;4、通信管道工程等。注明:按招标图纸施工,结算时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除外),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9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人专家于 2024年04月09日 从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各附表。其中: 为招标人专家代表, 为从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出产生。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为评标委 员会负责人。 三、开标、评标情况 (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情况 1.2024年04月09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召开投标会。 2.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13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共13家,经系统及人工辅助审查,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共13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共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5.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13家,未通过的投标人共0家。 6.本次投标会共开启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共13份,并宣读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等。 7.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 8.本次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情况 (1)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0日 (2)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2)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标结束后,直接在评标室开启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场参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启情况记录在案,具体开标情况详见附件表格。 (三)评标时间、地点 1.评标时间: 2024年04月10日09:30时 至 2024年04月10日13:30时 ; 2.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室(12) 。 (四)评委守则 详见《评委守则》。 四、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东莞市长安镇新民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人) 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各附表。 五、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 | 广东丰伟建设有限公司 | 3 | 广州市卓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 | 海腾创建(深圳)集团有限公司 | 5 | 广东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 | 深圳建中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7 | 东莞市南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 | 广东祥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 | 广东建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10 | 深圳市众鑫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 | 广东超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 | 广东基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3 | 广西铭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六、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1 | 深圳市众鑫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项要求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4.1项规定,否决其投标。 | 2 | 海腾创建(深圳)集团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项要求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4.1项规定,否决其投标。 | 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七、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优先。(2)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所填报项目经理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已由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所填报项目总工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已由拟委任的项目总工数字证书电子签章。(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7)如投标人不具备拟分包工程所需的某专项工程相应资质或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要求,投标文件报价信封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0项要求;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及最高评标限价(如有)。(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报价信封投标值一致。【适用于工程量固化清单报价时】(8)投标人若填写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未出现缺项、缺页;书面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报价信封投标值一致。【适用于采用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报价时】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 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A): 50 分主要人员(B): 35 分其他因素 (C)技术能力: 15 分履约信誉: 0 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的评审:(1)评标价计算公式:评标价=报价信封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竞争不足的情况出现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通过详细评审。注:本条所述名次包含了并列的情况;如名次为 1,1,3,4,5,则前 5 名为 5 家投标人;如名次为1,2,3,4,5,5,则前 5 名为 6 家投标人,下同。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 (1) | 施工组织设计 | 2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20分 | (1)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面、准确,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16,20】分(满分分值的 80%~100%);(2)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可行,得(12,16】分(满分分值的 60%~80%);(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 12 分(满分分值的 60%)。 | 15分 | 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5分 | (1)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分析透彻,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采用四新技术,制定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得 (12,15】 分(满分分值的 80%~100%);(2)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基本到位,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 (9,12】 分(满分分值的 60%~80%);(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 得 9 分(满分分值的 60%)。 | 15分 | 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 15分 | (1)能够准确预判分析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目标实现的主要影响因素,拟采取预防保证措施针对性强、科学有效,重点突出的,得 (12,15】 分(满分分值的 80%~100%);(2)对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等风险有一定认识,预防保证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 (9,12】 分(满分分值的 60%~80%);(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 得 9 分(满分分值的 60%)。 | 2.2.2 (2) | 主要人员 | 3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项目经理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最低要求时,得 20 分。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 | 15分 | 项目总工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最低要求时,得 15 分。 | 2.2.2 (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5分 | 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每完成1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的,得 7.5 分;本项最高得 15 分。注:①有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②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对应方提供的有效业绩材料复印件可作为评审依据;③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牵头人,并提供作为牵头人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中能体现出牵头人身份的内容),否则不得分。(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施工合同可只提供封面及协议书部分,否则不得分。) | 履约信誉 | / | / | 八、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 是否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综合得分排名 | 1 | 东莞市南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84 | 50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95.84 | 3 | 2 | 广东超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6.75 | 50 | 不通过 | / | / | / | | 3 | 广东丰伟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6.45 | 50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96.45 | 1 | 4 | 广东基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2.78 | 50 | 不通过 | / | / | / | | 5 | 广东建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6.44 | 50 | 不通过 | / | / | / | | 6 | 广东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6.09 | 50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96.09 | 2 | 7 | 广东祥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17 | 50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95.17 | 5 | 8 | 广西铭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65 | 50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95.65 | 4 | 9 | 广州市卓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6.22 | 50 | 不通过 | / | / | / | | 10 | 海腾创建(深圳)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不通过 | / | / | / | / | / | / | | 11 | 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7.76 | 50 | 不通过 | / | / | / | | 12 | 深圳建中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2.68 | 50 | 不通过 | / | / | / | | 13 | 深圳市众鑫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不通过 | / | / | / | / | / | / | |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综合得分 | 评标价 | 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1 | 广东丰伟建设有限公司 | 96.45 | 5657395.52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广东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6.09 | 5662103.38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3 | 广西铭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5.65 | 5675703.87 | 4 | | 4 | 广东祥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5.17 | 5668206.17 | 5 | | 5 | 东莞市南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5.84 | 5665648.81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十、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 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丰伟建设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东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东莞市南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 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一、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十二、附件 附件详见各附表。 新民社区兴民路片区道路升级工程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 日期:2024年0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