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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明中都皇故城宫城护城河遗址环境整治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4-04-02

滁州市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明中都皇故城宫城护城河遗址环境整治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滁州市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明中都皇故城宫城护城河遗址环境整治设计

项目编号

czfygc202403-036

招标人

名称

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仁爱路310

联系人及电话

王主任 0550-222132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人及电话

郑志伟 1896377250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418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陕西普宁工程结构特种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费率(元/%

348万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霍晓卫

证书名称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注册城乡规划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ZRSJ20150129GH20101100814

设计周期(日历天)

1)前期研究、规划策划和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

2)施工图设计:接发包人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同步交付施工图阶段的成果。

3)施工配合:配合发包人及施工方相关工作,从提交正式施工图文件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殷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安钢滨河段建筑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禹会村遗址建筑改造与景观提升工程、禹会村遗址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双墩遗址建筑改造景观提升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投标人获奖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执行滁公管综〔202319号文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17500 元;专家评审费 2440 元;论证费(如有) 1200 元;其他费用(如有需注明费用名称)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总工会北楼3楼业务室 ;联系人: 郑志伟 ;联系电话: 18963772506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7/011001007003/20200412/e8d74230-362f-4543-b240-a5203b9752e8.html递交至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200米凤阳县发改委3楼监督检查股 ,联系人: 宋主任 ,联系电话: 0550-636782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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