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景观节点微改造精提升项目-新建公厕工程(不见面开标)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为城市景观节点微改造精提升项目-新建公厕工程建设项目,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委托发包代理单位为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发包范围
本项目工程为城市景观节点微改造精提升项目-新建公厕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公厕,单层公共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86.1m2,施工内容包含结构、建筑、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及部分市政配套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内容。本项目估算造价约77万元。
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4、质量目标:达到 合格 工程质量标准。
5、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施工发包要求承包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
5.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
6、发包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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