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头山体公园、名茶市场及沿线景观风貌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车头山体公园、名茶市场及沿线景观风貌提升工程 根据 上级部门 批准实施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柯桥区平水副城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柯桥区稽东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绍兴市柯桥区平水副城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柯桥区稽东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柯桥区稽东镇;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稽东镇车头村农贸市场、茶叶集散市场改造、内置景观小品、休闲茶室等配套设施,市场对面边坡修复及公共停车区域改造提升等工程。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根据上述范围对该工程进行整体布局、方案规划、施工图设计、施工等相应内容。招标估算价及上限价:约为395万元(含设计费:395万元×3.5%(固定设计费率));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符合甲方意图和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服务期限:90历天(含设计及施工工期,中标后的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允许组合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为承担施工任务方。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投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为牵头人。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的注册证书为电子证书的,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日16时00分(详见时间安排表)。
4.2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kq.gov.cn/col/col1658072/index.html),完善企业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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