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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洲路及洲石路沿线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2024-04-15
招标概况 我要投标 申请电子保函
项目名称:鹤洲路及洲石路沿线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2311-440306-04-05-953845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鹤洲路及洲石路沿线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311-440306-04-05-953845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鹤洲路及洲石路沿线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4-15 09:00 至 2024-05-06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4-24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4-29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刘工
办公电话:0755-85905785
传真:
手机号码:13631698610
电子邮箱:247107807@qq.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锦绣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彭翔、胡粲、肖新明、郑浩邦
办公电话:2995281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11-440306-04-05-953845001001
标段名称:鹤洲路及洲石路沿线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5-06 18:00
招标部分估价:512.4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含设计调整)、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配合、协助编制竣工图、竣工结(决)算(含审计)配合服务及项目协调管理等。
招标范围: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含设计调整)、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配合、协助编制竣工图、竣工结(决)算(含审计)配合服务及项目协调管理等。
主要投标成果:无
计划总投资:21669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至少须具备招标公告中要求的1项资质)。若非招标文件特别注明,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文件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无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宝安区洲石路沿线及鹤洲路沿线,其中,洲石路沿线整治范围为南起广深公路,北至料坑大道交叉口,长度约6700m;鹤洲路沿线整治范围为鹤洲路、锦文美食街及鹤洲村道,鹤洲路长约750m,锦文美食街长约265m,鹤洲村路长约1205m,合计约2220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立面改造、道路提升、景观及绿化提升、配套及水电设施等。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洲石路及鹤洲路沿线建筑外立面改造共约409885㎡,道路提升改造约43035 ㎡,园建工程7881㎡,绿化工程3210㎡,以及配套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海绵城市及其他工程。
企业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企业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重要提示:
  1.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境外企业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我要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3)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5.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 9、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jylc3)。
  10.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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