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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泰路、东海大街、港湾街等三条道路绿化景观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2023-06-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泰路、东海大街、港湾街等三条道路绿化景观整治提升工程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泉发改审[2023]2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园林绿化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市级财政筹措,招标人为泉州市园林绿化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千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泰路、东海大街、港湾街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为1608.400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造价约为1608.4006万元,项目绿化建设面积约40000㎡。其中,泉泰路(海星街-大兴街)道路绿地约6000㎡、东海大街道路绿地约17000㎡、港湾街(东宏路-府西路)道路绿地约17000㎡。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道路绿地进行全面梳理,种植具有色彩变化的植物,提升中分带、边分带、人行道树池等绿化景观。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总造价约为 1608.4006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08400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园林绿化类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同一合同范围内工程造价1072万元及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或道路绿化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30日08时00分2023年07月06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请务必于2023年7月21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3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采用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②或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 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③或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 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 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电子保函管理规定>的通知》(泉发改规〔2022〕3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建筑〔2022〕24 号)以及泉建筑〔2020〕68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一):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52710152200001448 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8140501012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7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市园林绿化中心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

邮 编:362000

电子邮箱:13720850508@139.com

电 话:0595-22105337

传 真:/

联 系 人:尤文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千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西苑南路311号13座

邮 编:362100

电子邮箱:qzqygc@163.com

电 话:15059587528

传 真:/

联 系 人:小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 A 栋

联系电话:0595-2253297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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