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保定国家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道路、公园改造及新建公厕、垃圾转运站工程-朝阳大街(隆兴路至北三环)设施景观提升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2]0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百分之百,招标人为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保定国家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道路、公园改造及新建公厕、垃圾转运站工程-朝阳大街(隆兴路至北三环)设施景观提升工程监理 工程建设地点:保定高新区。 工程概况:朝阳大街(隆兴路至北三环)设施景观提升工程。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阶段(含前期准备阶段)的所有工程、建筑材料的各类检验及质量把控、保修期阶段和外部协调工作的监理服务; (2)对监理范围内工作进行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并对工程建设工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组织协调解决,参加招标人组织召开的项目管理例会和项目专题会,根据招标人需要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市场调研,协助招标人整理各类施工、档案资料,监理人员应协助招标人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参观工作以及有重要活动时的配合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1.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1.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及2022年11月至开标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3.1.1.3投标人须具备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3.1.1.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5 09:00至2023-06-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7-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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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71025 | 邮编: | 610000 |
联系人: | 王鹏 | 联系人: | 吕园园 |
电话: | 0312-3131165 | 电话: | 18630275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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