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2025年市政零星维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
 
 
( 65430125102100572001)
 
 
一、招标条件
 阿勒泰市2025年市政零星维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招标项目编号:65430125102100572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地县财政预算资金100.0%,招标人为阿勒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
2.项目规模: 阿勒泰市金都酒店以北改扩建市区内市政道路及配套附属设施(包含道路标线、沥青路面,花岗岩路缘石,旧路面拆除;井提升、路面标识牌等附属设施维修及更换);完善市区内亮化灯带、防水高亮度泛光LED灯,配套箱变、配电箱、低压电缆;完善市区内绿线整理,绿化种植,铺设灌溉管网系统及景观附属配套;完善市区内市政土建维修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30125102100572001001
标段(包)名称: 阿勒泰市2025年市政零星维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
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依据初步设计编制满足发包人功能及使用要求的施工图 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设计服务。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 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2、施工工作内容:(1)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2)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 面确认的施工图纸及非功能提升导致的合理变更范围为准;(4)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 使用。3、总承包管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 性能试验、设备系统的综合调试运行、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 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消防、环保、安全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等), 负责安全评估、各类检查、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履行对供应商的质量、安全、资料等总包管理义务、配合并协助组织各参建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 进行各项检查、稽查、督查或审计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3项资质中任一项: ①、[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③、市政专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的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 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此条不适用,为系统固定模板,在施工许可办理前完成信息报送手续,此条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施工业绩要求:近 5 年(指 2020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承担过至少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38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似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项目业绩须对应提供能反映出上述项目相关要求且盖章齐全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以竣工时间为准)②、设计业绩要求:近 5 年(指 2020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承担过至少 1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