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宜昌城区重点区域景观灯光提质升级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9-420500-04-05-883652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宜昌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宜昌城区重点区域景观灯光提质升级项目施工建设内容为对 1 号酒店、国际大酒店、美岸观邸、维莱优体和宜化大楼等多栋建筑等)外立面灯光改造提升;对下游万达、天然塔两大组团动画媒体立面内容优化更新及相关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云集路、沿江大道。
2.4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2.5 计划工期:4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6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CJJ/T275-2018) 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3、资格条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九条情况除外);
3.5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 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 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1 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可兼任)不少于 1 人,质量员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 1人[具有综 合类(C3 证)或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 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 证);未 实行C1、C2、C3 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 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 1 人(可相互 兼任,但应具备以上 5 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 5 人。施工员、质量员、 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 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1)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 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 3 个建筑工程项目的 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
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 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 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 如一人承担 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7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 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 2025 年 6 月以来任 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 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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