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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生态蜜柚园建设工程平和县花山溪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控与综合施策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2023-01-10
招标公告

平和县花山溪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控与综合施策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花山溪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控与综合施策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平和县行政审批局以平发改审﹝2021﹞16号、平发改审﹝2022﹞44号、平发改审﹝2022﹞1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和县花山溪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控与综合施策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平和县文峰镇、南胜镇、山格镇、小溪镇、坂仔镇、国强乡、霞寨镇。

2.3工程建设规模:(1)河岸缓冲带建设100公里,在构建区域内,通过设置芦草带、乔灌草带、灌草带、草地带和种植水生植物集水沟,进行水质净化、并截留水土以减少水土流失,以及局部示范区景观配套提升工程;(2)建设生产道路100公里,在6.5万亩生态治理范围,建设100公里机耕道路,作为农机具出入田间地头进行农田操作的通道,提升农业作业效率等。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具体为,上述建设范围内的工程建设费用10000万元。

2.4招标范围及主要建设内容:

2.4.1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测绘、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⑴测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测绘,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测绘规范要求的全部测绘报告和资料及相关审查(如有时)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⑴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勘察 (含地质勘察等),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及相关审查(如有时)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⑵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审批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相关审查(如有时)配合工作等。

⑶施工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⑷采购范围: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2.5项目期限:计划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总工期(含勘察、设计及施工):3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不超过240天。

2.6其他:/。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材料、工程设备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及资料档案备案归档。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法律规定的水利工程相关的验收标准执行。

(1)测绘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测绘标准和规范要求。

(2)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能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3)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初设及概算审查应达到行业主管审查合格标准、施工图能顺利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4)施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中水利部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5)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测绘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3.1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则由牵头人委派)要求为: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方委派)资格要求:1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3.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方委派)资格要求:1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3.4投标人其它人员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评审中不做资格审查,但需提供到位承诺书)

注:除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外,上述其他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兼任。

3.4财务状况要求:/。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6.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设计资质资质并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担任牵头人,参与水利信用评价评分。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2日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2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Front/)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溪路252号

电子邮箱:/

电话:18060505925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8059629

联系人:郑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水利局、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北路100号、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东大路168号

联系电话:0596-5232324、0596-523228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联系电话:0596-555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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