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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都斛镇百千万工程暨农文旅综合提升项目_台山市都斛镇百千万工程暨农文旅综合提升项目(epc+o)补充公告

· 2025-07-28
台山市都斛镇百千万工程暨农文旅综合提升项目(EPC+O)招标公告【纸质标】
投资项目代码2505-440781-04-01-108410
投资项目名称台山市都斛镇百千万工程暨农文旅综合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台山市都斛镇百千万工程暨农文旅综合提升项目(EPC+O)
标段(包)名称台山市都斛镇百千万工程暨农文旅综合提升项目(EPC+O)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台山市都斛镇
资金来源国有或集体投资资金来源构成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村居环境及人居环境提升工程101,250平方米、粮食农业科技示范区1,000平方米以及休闲农业体验基地约23,032平方米,具体如下:①村居环境及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村庄区域环线提升工程、村落美化及风貌提升工程、塔楼提升、村道照明设施建设、莘村文体活动场地建设工程、空置民房改造、便民中心、文化研学基地、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助农服务区配套及景观风貌改造提升等。②粮食农业科技示范区:新建农业观测塔、现状建筑提升改造等。③休闲农业体验基地:田园康养区、田园体验体系建设、农产品深加工配套用房、稻田水岸集市和稻田观光体系等。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确定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的承担主体,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养护、经营及保修期修复任务等工作。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1)设计部分:①本项目总投资范围内所有设计工作,按照限额设计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施工阶段配合等本工程各专业及各专项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设计咨询工作;负责本工程全部设计的管理工作、施工配合、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相关的报审工作等,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范围及施工图为准。 ②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1)负责完成编制施工图设计且取得审图合格;(2)项目设计负责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参与所有与设计相关会议;(3)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相关的报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含第三方图纸审查、预算审核、消防、防雷设计审核等;(4)负责设计过程中需要进行的各类论证、专家评审等工作; 2.设计咨询工作:(1)负责设计交底,协助招标人解决现场各类技术问题。(2)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相关管理活动,如出席专题协调会,确认施工材料样板等。(3)需派驻一名经验丰富的专业设计师定期巡场;对于关键施工节点、重大问题,及时安排对应专业负责人员进场技术指导。(2)施工部分: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配套工程、设施等的施工。(3)运营部分①运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该项目区域进行持续性运营投资,实施台山市都斛镇百千万工程暨农文旅综合提升项目的整体投资运营及养护,同时承诺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按期完成项目示范段的建设期运营筹建工作,达到在建设期配合业主方需要的迎检、接待及试运营工作的要求。运营单位对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经营性项目有整体经营和管理权,将依托相关资源,打造集爱国教育、国防教育、农旅休闲、户外拓展、民俗体验和文创产品于一体的复合型文旅品牌。运营单位拥有项目的广告专营权和商业业态专营权和场地租赁专营权等,运营投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养护设备投资、运营设备投资、主题活动举办、宣传广告、运维费用等开办投资内容。项目整体形象进度达80%,两年内完成项目投资(工程建设期内完成投资5%、项目结算后完成投资5%),每年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台山市都斛镇百千万工程暨农文旅综合提升项目建安费的5%,两年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本项目建安费的10%。本项目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中标建设运营方承接
工期(交货期)(1)设计、施工总工期共730日历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运营期限:20年。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4499.2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资质要求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2.2.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2.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3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运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③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③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③资质: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以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③运营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2.4.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经核准延续的资质证书或提供了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2.5.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或债务重组等状况等;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建筑业企业)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等级为C 级或以上的企业。3.相关人员要求3.1.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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