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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县玄武大道城市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一期)项目(项目代码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8日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5-32
2、项目名称: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县玄武大道城市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一期)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237936.14元,
最高限价:7237936.14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平公资建2025212号-1 | 第一标段 | 7237936.14 | 7237936.14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县玄武大道城市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一期)项目,本项目包含园建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园建工程主要为新建挡土墙地面铺装、新增台阶、坡道、标识标线、花池、坐凳、铁艺花架等。安装工程主要为给水及路灯照明项目。绿化工程主要为栽植乔木及地被植物)。
5.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等(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含项目概况的全部内容;
5.3、工程地点:叶县玄武大道;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工期:18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标准规范;
5.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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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本项目施工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书)。
3.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均可);
3.4、提供企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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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5212号】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县玄武大道城市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