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定安南丽湖项目景观提升工程已由项目业主海南华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比选人为海南华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观提升工程进行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1、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海南省定安县南丽湖风景区。
2、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约185亩,北服务区41亩,橡胶林100亩,水域44.45亩,现有建筑面积为2123.5㎡。依托现有服务区、现状林地和水域资源,采用轻投入的方式,融合营地住宿、丛林探险、水上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打造户外运动主题营地。既提供多样化的非标住宿体验,也为家庭、团队提供多种休闲娱乐方式,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快速构建大型的休闲度假目的地。
3、比选范围及内容:(1)园建部分:①临时停车场出入口硬化;②老码头区域新增入口大门、更衣室和服务用房基础;③老码头区域木平台及栈道修复;④乐园入口地面铺装提升改造;⑤乐园入口电箱外立面美化;⑥原湿地中心停车场地面划线;⑦扩声、背景音乐设备的采买和安装。(2)绿化部分:①乐园大门入口绿化提升改造;②沿湖道路两侧绿化修剪清理;③树屋咖啡周边绿化提升改造;④原湿地中心停车场区域绿化修剪清理(最终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5、采购控制价:212543.82元(其中暂列金额15790.00元)。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7、保养期:绿化工程须包半年100%存活率及不少于半年的保养期,不足月份的保养费用按比例扣除(苗木养护期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修补、补种后的项目、苗木,其保修、保养期从维修合格之日后重新计算。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
2、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文章推荐:
李沧区永川路(广水路至柏水路段)、柏水路(合川路至永川路段)道路工程不分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