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2025年国道丹阿公路、珲阿公路(与丹阿公路共线段)
路面改造段及利用段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边州已列入养护计划,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公路管理局以吉公路技〔2025〕75号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延边州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州境内。
2.2建设规模:涉及丹阿公路和珲阿公路(与丹阿公路共线段)沿线部分服务设施、隧道、安全设施等。工程主要提升内容为:场区总体布置、场区路面、施划停车位;场区内增设房建、亮化、10KV外电线路、景观工程及景观小品;对部分隧道、标志、标线等进行提升设计;增设特色边境村标识。品质提升工程维持原路技术标准不变。
2.3标段划分: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YB25YHTSZJB01标段,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工地试验室)。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425日历天。其中计划施工期60日历天(2025年7月1日~2025年8月30日),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监理资质及检测机构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或甲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2)具备(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乙级或公路工程甲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CMA资质认定标志)。
投标人〔指根据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应进入名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或甲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3)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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