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产城亚公山大门及景观提升工程EPC变更公告
变更说明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由:2024年12月14日00时00分,变更为:2024年12月16日23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4年12月16日09时45分,变更为: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
其它内容不变。
本招标项目南华产城亚公山大门及景观提升工程EPC已批准建设,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宝地南华产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南华产城亚公山大门及景观提升工程。
2.2建设地点:广东韶关广东宝地南华产城发展有限公司内 。
2.3建设规模:大门建筑面积120平方,山地景观道路1000米。。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含:建设西大门及配套区域场平、道路、管线修改、绿化景观;建设小区线边南面山地景观休闲散步区域,提升品牌形象;一二三期车位、绿化、安全栏杆、围蔽、道路完善,补足整体验收条件。详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1]并且[资质4])或者([资质2]并且[资质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资质1]或者[资质2]或者[资质3]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并且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施工负责人可以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7)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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