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邺城三台遗址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以临审批批字[2024]129号批准,招标人为临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项目业主为临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邺城三台遗址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2.1.2建设地点:临漳县邺城镇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景观提升、道路铺设、环境风貌整治、停车场建设、广场铺装、围墙建设、景观庭廊及观赏性构筑物的安装、景观灯具照明系统的布设、排水旱溪的建设、配套给排水工程及周边环境的整治美化等。2.1.4项目计划工期:项目建设周期为600日历天,设计45日历天、施工555日历天。2.1.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主要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并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工程完工后,须达到全部使用功能,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1)资质要求: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牵头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 3.1.4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提示:本项目实行双盲 异地评审,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对能明显区分投标人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与投标人相关的词句、语言或任何标识、暗示。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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