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提升

保标招标 > 景观提升 > 招标信息 > 宿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山大道、陆庄路、富春江路、漓江路、京杭大道五条道路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宿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山大道、陆庄路、富春江路、漓江路、京杭大道五条道路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宿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山大道、陆庄路、富春江路、漓江路、京杭大道五条道路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宿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山大道、陆庄路、富春江路、漓江路、京杭大道五条道路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2022-11-16

宿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山大道、陆庄路、富春江路、漓江路、京杭大道五条道路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3213010313107150001001

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的 宿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山大道、陆庄路、富春江路、漓江路、京杭大道五条道路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已经 宿高纪要 [2022]2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山大道、陆庄路、富春江路、漓江路、京杭大道五条道路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2 工程规模:

江山大道(北京路至陆庄路):长约 4.2公,设计范围为道路4米侧分带、路东侧15-30米绿带,总面积约14.6公顷;

陆庄路(江山大道至漓江路):长约2.4公里,设计范围为道路北侧至厂区围墙的40m绿地(包含12m河道),南侧至厂区围墙约15m绿地,总面积约11.7公顷;

富春江路(陆庄路至京杭大道):长约 1.1公里,设计范围为道路两侧各10m,总面积约2.3公顷;

漓江路(陆庄路至京杭大道):长约3.5公里,设计范围为道路转角北侧为道路两侧各20m,南侧为道路两侧各15m,总面积约11.1公顷;

京杭大道(富春江路至洋北路):长约 6.85公里,设计范围为道路北侧31.5m、道路南侧30.5m,总面积约36公顷;

1.3 设计周期:30日历天(中标公告发布后7日历天提供方案设计送审稿,方案确认后23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以上时间均不含评审时间)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款的40%,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批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款的8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如各条道路分批设计,则根据各条道路设计费单独按支付比例支付设计费。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根据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完成相关的方案设计、施工图及后期现场跟踪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4.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4.1.2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或园艺等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

4.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3)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3.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 的。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 参股的;

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 暂停期内;

4.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4.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6其他条件:

4.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6.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11月16日 09:30 至 2022年11月22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06日 09:30 ;

6.2 开标地点: 本 项 目 采 用 网 上 开 标 , 需 登 录 宿 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台(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宿迁市宿豫区

联系人:卢小波

联系方式: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宿迁市宿城区文体中心 12楼

联系人:张昭然

联系方式: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文章推荐:

智慧安全文化园•匠人营建设(标段一智慧安全文化园epc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上海长兴海洋科技港(二期)项目地上部分室外总体工程

龙川北路、平福路、罗香路"美丽街区"景观道路提升工程项目

东明路街道"精品城区"建设专项包(2023 年第一批)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