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大安市盛安佳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CS20240731FJSZ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盛安佳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大安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安市盛安佳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安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安市盛安佳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以大行审投字【2024】20号文件、大行审投字【2024】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安市兴城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财政资金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为:白城市大安市锦华街道江城西路25号,盛安佳园小区。
2.2建设规模:项目涉及建筑及室外维修改造工程、景观绿化提升工程、管网改造工程、电气改造工程及拆除工程,具体如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规定执行。
3.4(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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