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共空间艺术促进中心园区景观提升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2年10月11日 15:2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园区景观提升服务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青岛市公共空间艺术促进中心 |
行政区域 | 青岛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11日 15:2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0月10日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滕晓洋【clxm_teng】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2-85872086 |
采购单位 | 青岛市公共空间艺术促进中心 |
采购单位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78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32-88707910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岛采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青岛市香港中路100号(中商大厦1909房间)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32-85872086 |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公共空间艺术促进中心园区景观提升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ZFCG2022009745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园区景观提升服务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 | 2022-10-10 12:54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2.更正内容: | 招标文件企业业绩得分变更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的装饰装修项目或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同类项目。其中装饰装修项目和设计施工总承包同类业绩,每项得3分,最多得 15 分。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盖双方公章的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同类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设计同类业绩,每项得3 分,最多得 15 分。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本项合计最多15分。注:业绩相关材料原件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信息完善工作的通知》以及《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投标注意事项》的规定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公示并同步至国家、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后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从库中选取有关信息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栏内 | 2.更正日期: | 2022-10-11 15:16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名称: | 青岛市公共空间艺术促进中心 | 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78号 | 联系方式: | 0532-88707910 | 2.代理机构名称: | 青岛采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青岛市香港中路100号(中商大厦1909房间) | 联系方式: | 0532-85872086 | 3.项目联系人: | 滕晓洋【clxm_teng】 | 联系方式: | 0532-85872086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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