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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庄境等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 2022-09-29
编号: NXW220016-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庄境等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 南京市玄武区建设局关于徐庄境等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玄建字[2022]1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玄武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政府性资金:3984.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984.00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性资金:3984.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984.00万元构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一)北起环园西路,南至环园东路,西起环园中路,东至湖景路;(二)北起徐庄管委会、南至环园西路、西起徐庄路、东至鱼跃科技中心;(三)、环园西路;(四)黄马路
2.1.2工程规模: 1)徐庄境(王庄湖公园),改造面积约77533平方米,改造景区入口,人行道铺装整体更换为透水混凝土,打造亲水平台,对现有水体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在现存绿化植物基础上重新调整布局,增设景观小品等;2)狮子山公园,改造面积约66707平方米,新增环山绿道、景亭,依据现有植物分布进行场地清、杂林相改造等;3)环园西路及环园中路,长约550米,人行道铺装整体更换为透水混凝土、行道树整体更换为榉树;4)黄马路,长约650米,道路病害处理,同步完善排水、交通、路灯工程等配套设施。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设计)、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1.3合同估算价: 3555.6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36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2年11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2年12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3年11月9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1)徐庄境(王庄湖公园),改造景区入口,人行道铺装整体更换为透水混凝土,打造亲水平台,对现有水体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在现存绿化植物基础上重新调整布局,增设景观小品等。 2)狮子山公园,新增环山绿道、景亭,依据现有植物分布进行场地清、杂林相改造等。 3)环园西路及环园中路,人行道铺装整体更换为透水混凝土、行道树整体更换为榉树。 4)黄马路,道路病害处理,同步完善排水、交通、路灯工程等配套设施。 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设计)、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工程总承包类型: 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和苏建招函【2017】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项目无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4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4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 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24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或建安费以设计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

注:①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②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4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4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24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或建安费以设计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资产负债率均≤70%(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所有联合体成员签字盖章,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至投标文件中):

①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⑦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9)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10)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11)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1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评标基准价不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原二阶段入围单位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单位个数,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3.3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1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3:项目设计满足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工程设计方案,绿化设计理念特色鲜明,与设计任务书契合度高优(4);良(3.6);中(3.2);差(2.8);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对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4:与周边建筑的协调性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设计: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深度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符合国家规定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71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备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满分0.5分。(2)电气专业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满分0.5分。(3)园林绿化专业人员:具有园林绿化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满分0.5分。(4)道路专业人员: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且具备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满分0.5分。 注: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需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04月至2022年0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组成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均需编入投标文件中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2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4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业绩。(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金额、时间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 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 )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0-31 09:3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玄武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号-1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100号信安大厦五楼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杨建 联系人:季翔
电话:025-66780523 电话:18120158901
传真:/ 传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644e0860-7ade-479a-b1c7-47ba51013541&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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