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环境提升项目
水生动植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所属项目景区环境提升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水生动植物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朱家角古镇景区范围内。
工程内容:
水系清澈度提升:朱家角市河、东市河(酒龙路以西)、陆九房江(珠溪路以西)及南大港(南大港泵站以东)水域总面积约89532m2。
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包括道路工程、生态停车场、标识标牌、广场改扩建、景观美化、弱电隐蔽工程。
景观品质提升:包括景区牌坊、旧牌坊修缮、景区广场景区提升工程。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水生动植物采购,详细数量、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体系认证要求:无。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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